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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世嘉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25-07-08

苏州世嘉教育发展基金会

档案管理制度

第一条 基金会的档案由专人负责收集、整理,按年度归档。秘书长检查、指导。

第二条 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完整、齐全、准确,并分类整理、立卷、归档材料应妥善管理,不得丢失或损毁。

第三条 归档范围

(一)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;

(二)基金会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重大事项报告;

(三)基金会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;

(四)基金会的计划、总结、年度工作报告及理事会的会议纪要、会议记录;

(五)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;

(六)基金会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告;

(七)基金会的历史沿革、大事记,反映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漏、声像材料等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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